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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盗窃百万元玉石后悔罪 千里送还失主拒酬谢
来源:电动自卸车 | 发布时间:2013-6-1 14:45:00 | 浏览次数:

    本来只想偷些小钱,不想包内竟有价值不菲的玉石。心生害怕的小偷千里迢迢到江苏失主家中送还玉石,其后因涉嫌盗窃被逮捕归案。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以其涉嫌盗窃罪向顺德法院提起公诉,认为被告人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昨日,顺德法院当庭宣判,被告人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。

  江苏失主家来了不速之客

  2012年6月,江苏玉器商人林某乘坐客运大巴前往顺德容桂,手提包放在身边一个空位上,休息片刻后,林某发现手提包及里面所有财物被盗。林某当即报警称,该被盗物品内含2600元现金、手机一部、棕色钱包一个,还有翡翠玉石一批共53件。后经警方鉴定该批玉石价值91.4万元,失主报案称该批玉石价值141.8万元。

  7天后,在江苏老家的林某妻子卢某惊讶地发现,一名男子找上门告诉她,他在车上一座位底下捡到包和玉石,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将上述东西送回。经检查,里面的玉石一件不少,只是手机和2600元现金不见了。

  2012年12月,根据视频监控录像,顺德警方将实施此次盗窃的其中一名嫌疑人黄某抓获。在警方的审讯中,黄某坚称自己是拾捡到该手提包并主动归还原主的。林某的妻子也指认黄某是当天归还被盗提包的男子。

  法官认为应给予正面评价

  昨日,顺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。公诉机关认为,本案是盗窃既遂状态,盗窃数额10万元以上即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
  黄某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供述。黄某称,自己本来只想偷些小钱,没想到偷到数额这么巨大的财物,当他打开手提包意外看到一堆光彩夺目的玉石时,内心感到非常害怕,思来想去,他决定找到失主送还物品。案发几天后,他根据手提包中的失主身份证信息,携带上述玉石从顺德出发,千里迢迢赶到江苏省淮安市某镇归还物品。

  如何定罪量刑成为昨日庭审的焦点。顺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不远千里将所盗玉石归还失主的行为,不论其是出于自身的良知还是对法律的敬畏,都应该在道德上予以肯定和在法律上予以正面评价,并且可以也应该成为其改过自新之路的起点。顺德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听到判决后,黄某当场流下了悔过的泪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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